垃圾掩埋場活化再利用
台灣原設置之垃圾掩埋場容積,隨時間逐漸減少而出現飽和及不敷使用之情形,亟需規劃新的掩埋容積以因應為解決掩埋場空間不足問題,台灣土地資源有限,加上環保意識崛起,新建掩埋場實屬不易,故將既有掩埋生活垃圾的掩埋場,進行開挖活化工程,可延長掩埋需求並解除掩埋場空間不足的迫切危機。
「掩埋場活化再利用工程」即將既存掩埋場內早期掩埋之生活垃圾挖除,藉由篩分、風選、磁選、人工撿拾等程序,將掩埋物進行分選為可燃物、資源回收物及腐植土。其中資源回收物交付給資源回收商進行變賣,腐植土可留在掩埋場內作為後續掩埋場的覆土使用,可燃物的部分則經打包暫存,後運至焚化爐焚化處理,使掩埋場的土地空間因活化後釋出再利用,可繼續掩埋處理廢棄物,延長掩埋場使用時間。